高資產客戶繼承鉅額遺產卻繳不出稅?關於「實物抵繳」的規則與陷阱
- 財務顧問培訓教練-王聖涵
- May 14
- 6 min read
繼承 3 億的房產,卻拿不出現金繳稅?
我曾經聽過一個讓我印象非常深刻的案例。
一位在台灣經營工廠的企業主,一生勤儉打拼,留下了市值將近 3 億的土地與廠房。子女們本來以為繼承了「一輩子吃不完的資產」,卻在辦理繼承手續時,被國稅局開出一張要求繳納數千萬遺產稅的通知書。
繳稅問題來了:所有財產都是房地產,戶頭裡幾乎沒有現金!
怎麼辦?繳不出現金,只好「用房子去抵稅」—這就是所謂的「實物抵繳」。
聽起來好像是個解法?
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,這個「解法」可能才是讓財富大縮水的陷阱!
什麼是「實物抵繳」?
聽起來合很理,實際上虧很大的繳稅方式
所謂的「實物抵繳」,是指當繼承人手上沒有足夠現金支付遺產稅時,向國稅局申請以遺產中的不動產來折抵稅款。
聽起來很公平,對吧?
但魔鬼藏在細節裡——國稅局接受的「抵繳金額」,是用不動產的「公告現值」計算,而不是市場實際成交價(市價)。
根據現行稅制,不動產的公告現值(土地公告現值+房屋評定現值)普遍只有市價的 30%,在都會區差距更為懸殊!
用一個具體的例子來說明:
一處位於台中的廠房,市價 4,300 萬元,但公告現值加上房屋評定現值合計只有約 1,100 萬元。 當繼承人想用這筆房產去抵繳遺產稅,國稅局認定的抵繳價值只有 1,100 萬元,而不是市場上可以賣到的 4,300 萬元。
實質上「繳稅」資產,比稅務認定的金額高出將近 4 倍!
這就是實物抵繳最殘酷的地方——資產用市價的角度看是在縮水,但你又別無選擇!
對國稅局來說,這是一筆穩賺不賠的交易;對繼承人來說,這是一場被迫接受的財富蒸發!
2026 年遺產稅數字總整理
在看解法之前,先讓我們弄清楚 2026 年的遺產稅基本架構,這樣你在跟客戶說明時才有完整的依據。
2026 年(民國 115 年)遺產稅重要數字:
項目 | 金額 |
免稅額 | 1,333 萬元 |
配偶扣除額 | 553 萬元 |
每位直系血親卑親屬(子女)扣除額 | 56 萬元 |
父母扣除額 | 138 萬元 |
喪葬費扣除額 | 138 萬元 |
2026 年遺產稅課稅級距:
遺產淨額 | 稅率 |
5,621 萬以下 | 10% |
5,621 萬~1 億 1,242 萬 | 15% |
超過 1 億 1,242 萬 | 20% |
根據以上稅額標準,我來舉個典型的高資產客戶情境來試算:
案例設定: 被繼承人留有總遺產 3 億元(不動產以房屋評定現值及土地公告現值),遺有配偶與兩名成年子女。
可扣除項目:免稅額 1,333 萬 + 配偶扣除額 553 萬 + 子女扣除額 56×2=112 萬 + 喪葬費 138 萬 = 合計約 2,136 萬元
遺產淨額:3 億 - 2,136 萬 ≈ 2 億 7,864 萬元
應繳遺產稅試算:
前 5,621 萬 × 10% = 562 萬
5,621 萬~1 億 1,242 萬(5,621 萬)× 15% = 843 萬
超過 1 億 1,242 萬的部分(約 1 億 6,622 萬)× 20% = 3,324 萬
應繳遺產稅合計:約 4,729 萬元
一算之下,案例客戶要繳將近 5,000 萬的稅金!如果戶頭裡沒有現金,繼承人除了去借錢、就是走實物抵繳這條路,而實物抵繳的代價,你剛才已經看到了,非常昂貴!
繼承遺產如果用「實物抵繳」到底會虧多少?
讓我繼續用上面的案例說明:繼承人要拿不動產去抵繳 4,729 萬的遺產稅
如果市值 1 億的房子,公告現值以 3,200 萬計算,那麼這棟房子的抵繳價值,在國稅局眼中只有 3,200 萬。為了湊足 4,729 萬的稅金,繼承人還需要「交出」更多棟不動產,而每一棟的抵繳效率都只有市價的三到四成。
客戶需要用市價 1.5 億的房產,換到了 4,729 萬的稅金清償。
這個落差,就是財富在傳承過程中悄悄「蒸發」的部分。
很多子女繼承了「大筆遺產」,卻在繳完遺產稅之後,赫然發現留下來的資產已大幅縮水,再也回不到父母生前的財富水位!
建議客戶提早用壽險「預留稅源」,才是保全資產的關鍵
破解這道題的答案,其實不複雜,但必須提早做!
在有能力規劃的時候,提早用壽險預留一筆「繳稅用的現金」
壽險(人壽保險)的身故保險金,在符合一般正常投保條件的前提下,可以指定受益人直接領取,不需要等待遺產稅完稅才能動用。這筆錢通常在被保險人身故後 15 個工作天內即可完成理賠撥付,繼承人可以直接拿去繳遺產稅,完全不影響其他不動產資產的保全。
這個操作有幾個重要的優勢:
優勢一:快速變現,解決時間壓力
遺產稅的申報期限是被繼承人死亡後 6 個月內(可申請延期),若沒有現金繳稅,就得靠借貸或實物抵繳。壽險理賠金是最即時可用的資金來源。
優勢二:保全核心資產,不讓不動產縮水抵稅
有了壽險理賠金的現金,就不需要用「公告現值計算、市價大折扣」的方式把房產交出去。家族傳承的核心不動產可以完整保留下來。
優勢三:符合資格的壽險保險金,可以不計入遺產總額
依據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第 16 條第 9 款,被繼承人投保的人壽保險,若受益人為指定之繼承人,其死亡保險給付得不計入遺產總額。但這裡必須注意的是,前提是投保行為不得有「規避稅負」之意圖,國稅局有一套「八大實質課稅態樣」作為審查標準(包含:高齡投保、重病投保、鉅額躉繳投保、短期投保等),真正有效的壽險規劃必須提早、正常投保,而不是等到有稅務需求才倉促處理。
保險業務員為何需要學會「實物抵繳」呢?
這整個問題的解答,核心工具就是「壽險」也就是你每天在銷售的商品!
這裡有一個關鍵的差異:
傳統保險業務員賣的是「保單」,收費制財務顧問賣的是「解決方案」。
一般業務員推薦壽險,說的是「萬一有事,家人有保障」,客戶聽了可能覺得,「好,我已經有保障了,不用再加了。」
但當你以財務顧問的角度切入,你說的是:「您名下有三棟不動產,我幫您試算了一下,如果現在身故,繼承人可能面臨近 5,000 萬的遺產稅,而戶頭現金只有 800 萬,缺口超過 4,000 萬。如果用實物抵繳,可能需要交出市值 1.5 億以上的房產才能填補這個缺口。」
這兩種對話,客戶的反應會完全不一樣。
前者是「賣保險」;後者是在幫客戶看見一個真實存在的財務地雷,並提出專業的解法。
能說後面這種話的人,才是高資產客戶願意長期信任、主動找上門,甚至付費委託的顧問!
為什麼轉型成收費制財務顧問,是你打開高資產市場的關鍵?
要使用上面那樣的對話去談客戶、陌生開發,有一個很重要的前提:「你必須先懂遺產稅、懂實物抵繳的陷阱、懂壽險在資產傳承中的精準角色,你才有辦法講出那些話。」
這正是我在做「收費制財務顧問培訓」的核心:我教的不是更多的保單話術,而是讓你具備一套能幫客戶「看見整體財務風險」的規劃能力!
當你可以坐在企業主、醫師、高資產族群對面,用一套完整的財務規劃視角跟他們對話,你就不再是那個讓人想逃的保險業務,你是他願意認真聽、主動問的財務顧問。
這個轉變,不只是定位的改變,更是你收入結構的改變的重要核心關鍵!
常見問題 Q&A
Q1:壽險保險金真的可以完全免遺產稅嗎?有什麼條件?
只要受益人為指定的繼承人,且投保行為不觸及國稅局「八大實質課稅態樣」,保險金可不計入遺產總額。
八大態樣包含:高齡投保、重病投保、鉅額投保、短期投保、密集投保、躉繳投保、舉債投保、保費大於或等於保額等。這些都是「規避稅負意圖」的審查指標,所以提早正常規劃是關鍵。
Q2:實物抵繳需要向國稅局申請嗎?有什麼條件限制?
需要。
繼承人在遺產稅申報期限內,若確實無法以現金繳納,可以向國稅局申請以遺產中的不動產、有價證券等資產進行抵繳,但國稅局有審核權,且抵繳金額以公告現值為準,而非市價。這也是為什麼幾乎所有財務顧問都不建議等到這一步才解決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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